雅安市
最新要闻最新要闻

市委领导

2026/10/20 9.7k 阅读 205 点赞

□ 转载自《雅安日报》天全法院 明天

逃避执行,代价远不止信用受损。若具备履行能力,仍隐匿资金、挥霍钱款,刻意规避生效裁判,就可能触犯刑法。10月20日,笔者从天全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被告人向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天全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院于2021年5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向某某偿还韩某某借款本金23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向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韩某某遂向天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执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两家公司分别以对外应收款项为本案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单位收到执行和解对应的款项后,向某某于2022年2月至3月私自将其中15万元分三笔转入本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虽已履行169万元,但该15万元款项并未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天全县人民法院发现该转移财产行为后,多次督促向某某将该款项交至法院,向某某拒不缴纳。在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强制执行期间,向某某还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在彩票站点累计购买彩票80万余元,其间中奖税后获利约40万元。2024年11月26日,因向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拒不申报财产,天全县人民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向某某仍未履行剩余债务。案件办理过程中,向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履行了被其转移的15万元担保款项,案件审理阶段又主动缴纳20万元用于清偿本案执行债务。

天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在诉讼阶段主动履行部分执行款项,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生效民事判决的履行,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被执行人有收入、有获利却刻意规避执行,即便部分债务已经履行,仍要承担相应刑事法律后果。本案的依法裁判,彰显人民法院运用刑事手段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转移担保款项、挥霍资金拒不还债的行为将受到刑事惩戒。

失信不是小事, 规避执行终将付出刑事代价

这起拒执案件中,向某某的经历为所有被执行人敲响了诚信警钟。案件最值得深思之处在于,向某某并非无力偿债,大部分欠款已履行,却心存侥幸,私自截留担保款项,还将资金用于购彩挥霍,即便经过司法拘留,仍迟迟不履行剩余债务,最终从民事失信演变为刑事犯罪。

不少被执行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偿还大部分债务,少量款项拖延、转移财产只是民事失信,最多被限制高消费。本案清晰表明,有能力履行却刻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纸判决,承载着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乎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民事案件的执行,正是把纸面上的公平正义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对被执行人而言,诚信履约没有“变通捷径”,不要抱有“转移财产就能躲债”的幻想。希望这起案例能够警示社会:敬畏生效裁判,恪守诚信底线,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最新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