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明)市民夜间骑行,若出现走神情况,便很可能酿成交通事故。9月9日,记者从雅安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了一起发生在芦山县的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夜间行驶时因分心驾驶,撞上一辆违规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电动车驾驶人因此受伤。最终,雅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骆某承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胥某承担次要责任。这一案例也为大家敲响了安全出行的警钟。
2025年10月24日19时17分,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芦山县创业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某路段时,撞上了胥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尾部。碰撞导致骆某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办案交警勘查发现,事故的发生存在两方面原因。骆某驾驶非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未能充分观察前方路况、及时发现路边停靠车辆,未能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这是导致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胥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安全设施不全(如反光标识缺失或不清),而且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了后方来车正常通行,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骆某的行为违反了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胥某的行为则违反了该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动车的规定,以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临时停车不得妨碍通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据此作出上述责任认定。
雅安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夜间骑行非机动车,务必做到减速、专注、佩戴好安全头盔,随时观察前方路况;机动车临时停车,应选择合规位置,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警示装置,出车前务必检查车辆安全设施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