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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6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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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根据企业申请,本机关将依法拟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35-2227485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经营地址 | 备注 |
1 | 宝兴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康正加盟店 | 陈蕊 | 川CB8350639 | 2025-01-01 |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平中街祥禾嘉苑 |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4日